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7-11-22 09:46:1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1192号《关于准予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60132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28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8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7年08月31日,并于2017年09月01日进入清盘期。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31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2 基金产品概况

§3 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第1192号《关于准予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08月03日正式生效,共募集200,077,600.62份基金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情形拟定了终止基金合同的解决方案,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2017年8月4日起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8月3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