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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划底线 互金平台变换“概念”躲避监管?没门!

2017-11-20 07:31:1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第6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加强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向投资者传递‘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打破刚性兑付。

当下,互金平台投资者教育方面的工作开展得如何?在执行过程中又会遇到哪些困难?

郭辉表示,无论是线上的醒目提示、网贷知识课堂或者线下的投资人见面会等都在持续地开展,网贷行业的投资者教育意识和行动都在加强。从平台角度来说,执行中的最大难度是我国投资用户的风险意识亟待全面提升,短时期内难以实现把投资者的风险意识提升到很理性的状态。从长远来看,持续进行投资者教育,可以降低平台因兜底、刚兑等带来的运营压力,腾出更多的精力、资源和时间进行服务升级、产品优化、合规调整,最后推进行业理性持续发展。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要加强自身甄别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意识。

去刚兑利于整个金融行业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第29条强调,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并承诺或进行刚性兑付的,加重处罚。

郭辉认为,对刚性兑付加重处罚,是警示从业机构不得从“承诺或者进行刚性兑付”等角度进行宣传,误导投资者,从而增加投资风险。对从业机构来说,卸掉刚性兑付并非意味着要降低运营能力,也不意味着无视风险。

以网贷平台为例,早期蛮荒发展时期,不乏通过宣传刚性兑付的手段来获客,实现资金快速积聚。网贷监管规定出台后,网贷重心转为加强投资者教育,侧重合规调整,加强内部科技手段创新和精细化运营等方式,投资者并未因没有了刚性兑付的承诺而放弃网贷理财,反而在理性投资环境下,行业整体交易持续稳步增长。

所以“去刚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帮助资产管理行业从扭曲的道路上回到正轨。

尹振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管理规定非常明确,现在的资产管理类产品都是表外的,不保本不保息,也就是不能有刚性兑付的承诺。如果严格执行的话,P2P不管是代销还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发行自己的产品,都要遵守这个规则。去刚性兑付的要求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是有利的,资产管理类产品本身是有准入门槛的,并不是鼓励所有老百姓都去买高风险高收益的产品。

在尹振涛看来,如果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要求,资产管理产品和银行存款类产品还是有本质的区别。投资人不能光想着挣高收益的钱而不承担风险,这样的市场是不存在的。既然要想获得高收益,必然会面临着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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