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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投资者保护“最后一公里” 持股行权进入新阶段

2017-11-07 07:25: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孙迪认为,投服中心作为中小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可以从三个方面对公司治理的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发挥自身优势,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监督和提升上市公司治理。中小投资者因为信息不对称和专业知识的缺乏,很难了解到上市公司的真实信息,难以对上市公司的治理进行有效的监督。中小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可以有效的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投服中心具有充足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人力基础,有时间有成本通过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资者说明会等形式,从专业的角度理解上市公司的决策行为,及时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的治理问题以及对中小投资者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是团结中小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决策,形成对上市公司的有效制约。中小投资者高度分散且行动缺乏一致性,导致中小投资者参与投票和表决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都微乎其微。投服中心可以借助其特有的平台以征集投票等方式引导中小投资者达成一致投票的约定。这样做不仅能够将分散的中小投资者拧成一股绳,以整体的力量参与到上市公司的治理改善和重大决策中,同时也让中小投资者看到自身的力量,激发他们的股东意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对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状况,从而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三是建立沟通机制,引领和协助中小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中小投资者保护公益机构可以建立中小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沟通机制,鼓励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治理,转达中小投资者对于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从专业的角度为中小投资者分析上市公司的经营、治理现状提出参考意见。

张全心:持股行权

为投资者提供了公益性的维权手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全心认为表示,持股行权作为一项重大创新型顶层设计作用日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对此,他予以进一步解释:一是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公益性的维权手段。从实践来看,持股行权是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参与方式。通过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事项积极行使表决、建议、质询等股东权利,有效克服了中小投资者权利分散、专业化程度偏低等固有缺陷,实现了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以及其他资本市场参与主体的有效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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