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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双录”新规落地:银保渠道就位 保险公司执行滞后

2017-11-07 07:25:5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走访多家银行调查发现,大部分银行网点都已经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且,大部分银行网点都要求先进行双录再购买理财产品或者同步进行。另外,银行网点营业场所内通过自助终端等设备进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也需要先进行“双录”,但是目前很多中小银行的自助终端由于技术原因还未能购买代销的理财产品。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在某股份制银行网点咨询理财产品,该行理财经理推荐了一款保险产品,并明确告知只要在销售区内购买理财产品或者代销的产品,不管是通过柜面还是手机银行、网银,都必须要先进行“双录”。

“这些年,围绕理财产品合同所出现的纠纷,取证难首当其冲。而‘双录’则是一种必要的规范,既又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厘清银行与消费者的责任,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更有需要,避免陷入无休止的‘扯皮’。”上述银行人士对记者表示。

据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介绍,此前他们银行网点可以先买理财再进行“双录”,但自从新规实施以后,银行规定必须要先“双录”。

另外,此次“双录”新规要求对销售关键环节录音录像,而所谓的关键环节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产品介绍。销售人员介绍产品信息及特点,包括保险责任、责任免除、退保费用、保单现金价值、缴费期限、犹豫期等重要事项等。二是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三是合同材料展示,销售人员应向投保人提供完整合同材料,包括投保提示书、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现金价值表等。四是填写投保单、投保声明、保单回执签字等。

《证券日报》记者走访位于海淀区某国有大行支行网点,询问保险“双录”的整个流程。该网点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办法》规定,首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出示自己有效身份证明、工作证、投保风险提示书、产品条款、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并且,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告知投保人所购买产品为保险产品,以及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承保公司名称、缴费方式、缴费金额、缴费期间、保险期间、保险责任、犹豫期后退保损失有风险;投保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说明告知内容作出明确肯定答复;最后,投保人签署投保单、投保提示书、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书面说明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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