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养老目标基金来了 将会怎样运作

2017-11-06 07:01:00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资深基金研究专家王群航表示,从“可以”到“应当”,语气的加强表达出FOF在其中地位的提高。对FOF的发展非常有利,也为FOF的发展指明了非常好的方向。

对于投资比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1年、3年或5年的,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60%、80%。

其中提到,且被投资子基金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子基金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最近3年平均季末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3亿元,最近3年业绩超过业绩比较基准;2、子基金为指数基金、ETF和商品期货基金的,运作期限应当不少于1年,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3、子基金管理人及子基金基金经理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设置优惠费率

征求意见稿还对相关基金经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应当在本公司担任股票型、债券型或混合型基金经理5年以上,或者具备5年以上的养老金、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经验,历史业绩稳定、良好,无重大管理失当行为,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

对于基金管理人,同样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与5月的初稿相比,其中删去了对基金公司管理规模的门槛要求,“截至上一年末,最近3年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扣除货币市场基金)不低于300亿元,已发行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基金”。

在上周五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基金管理人的要求主要是以下几点:1、公司成立满2年;2、公司治理健全、稳定;3、公司投资、研究团队不低于20人,其中至少3人符合养老目标基金基金经理条件;4、成立以来或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5、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