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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第三季度业绩暴增3.5倍背后

2017-10-27 17:15:5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因此,当2017年5月“134号文”刚发布时,由于其从产品设计的角度遏制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开发,禁止当前在售的主流产品形态的再次上市销售,使得前期市场的预期普遍较为悲观。

事实上,经过5个多月的磨合和博弈,目前来看,“134号文”对保险产品设计的影响小于预期,短期无忧,长期利好。虽然“134号文”对快返年金和附加万能的规定使得主流保险公司的产品面临更替潮,但从目前各公司新的产品形态和销售组合来看,“134号文”的影响小于预期。

自“134号文”发布以来,投资者的担忧主要集中在快返责任的延后导致销售难度大幅增加,业务增长承压。但根据市场调研的情况,随着10月1日“134号文”的正式实施,“年金+万能”双主险模式将成为新的产品组合模式。

在“年金+万能”这种双主险模式下,分红年金或者带有年金责任的两全险的年金给付责任按照“134号文”的规定后直至第五年之后,但与此相对应的是,新的产品形态下会给予保单持有人一定的特别生存金责任补偿或将未来年金责任放大进行补偿,以增加产品的吸引力。

如平安玺越人生中,将特别生存金从第1个保单年度末调整至第5个或第6个保单年度末,给付金额从年交保费的30%提升至年交保费的50%,原生存金责任为每个保单年度周年日给付基本保额的20%,调整为第6个保单周年日后至祝寿金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但祝寿金领取日后每年领取金额上调至基本保额的30%。再比如太平人寿卓越至尊年金(分红),年金责任由60岁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30%,60岁后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调整为第6年后每年给付30%保额,同时在第5年末增加特别奖励,给付已交保费的20%。

“134号文”的实施意味着附加万能险时代的落幕,在新的产品组合下,主险万能将替代附加万能继续发挥起留存资金、二次增值的作用。在通常情况下,附加万能通常设计转入保险费无扣费的形式与主险对接,主险年金、分红等现金流直接进入万能账户进行保值增值,但在主险万能下通常会有一定比例的初始扣费。

如平安聚财宝(2017,Ⅱ)年金万能规定,“对于转入保险费具有1%的初始扣费”,但在新的产品形态下,通常在第5个保单年度后以持续奖金的形式将已收取的扣费返还至保单持有人,如平安聚财宝(2017,Ⅱ)年金万能中规定“在第6个保单年度周年日按前6个保单年度转入保费之和的1%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在第7个及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按照该保单年度周年日的前一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1%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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