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张燕 |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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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40期)
此次香港IPO 监管改革方案通过后,香港证监会或将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视觉中国)
9月15日傍晚,香港证监会发布《证监会及联交所发表有关上市监管的联合咨询总结》文件(下称“总结文件”)。此“总结文件”也被市场人士称为新方案。
新方案显示,香港证监会今后将有权在拟上市公司递交上市申请表格后,直接根据《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决定是否较有可能提出反对意见,并会于必要时,在提出意见前直接向申请者寻求澄清,不再经过港交所下属的联交所。
自去年11月18日结束咨询期后,这场历时一年、被外界戏称的“夺权”大战终于落下帷幕。根据新发布的总结文件,香港证监会的职责将不再限于过去的后方监管,而是有权参与到更为直接的“前置式监管”。原本计划设立“上市监管委员会”“上市政策委员会”的建议则被一个独立于港交所与香港证监会之外的“上市政策小组”取代。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新政出台后,监管架构不会是市场的障碍,原有的工具还在那里,只是调整了用法。市场质量的提升需要香港证监会、港交所和市场一起努力。”
>> 香港证监会将拥有更大话语权?
本轮香港IPO制度改革始于近几年外界对香港市场质量的质疑。
最近两年,港股市场上频繁出现“妖股”“仙股”,不少公司上市后出现大幅下滑,出现做假账、操纵股价、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也令壳公司在混乱中“大行其道”。香港创业板一度被嘲讽为“壳股梦工场”。彭博数据显示,在2013年初至2015年底,香港资本市场上有860家上市公司股票市值曾在6个月内变动幅度逾100%;56家上市公司6个月内股票市值变动幅度超过1000%。在这56家上市公司中,有39家处于亏损状态,10家市盈率大于50倍。这些变动损害了投资人利益的同时,香港的上市制度也受到外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