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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艺实业预披露前遭起诉给IPO添堵

2017-10-16 08:52: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长江商报消息 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超99%,复星集团子公司精准潜伏成二股东

□记者 沈右荣

国内最早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经营企业之一的杭州中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艺实业)闯关IPO,欲借力资本市场募资进行产能扩张。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成立于1999年、身处浙江杭州的中艺实业,其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超过九成,国际知名企业丹麦JYSK集团、安达屋集团、麦德龙集团等成为其前五大客户。而重要股东中,复星集团旗下的复星创富精准潜伏,成为其第二大股东。

近年来,中艺实业的净利润保持稳步向上趋势,综合毛利率等指标比肩同行业上市公司。

然而,看似健康成长的中艺实业也存在一定经营风险。

财务方面,负债率高于同行,流动资产无法覆盖流动负债,短期财务压力不小。

在经营方面,公司摊上的诉讼也在增加。中艺实业递交上市申请前的1个月内,公司被供应商告上法庭。在今年2月,其还因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公司52万元存款被冻结。

10月12日,中艺实业回复长江商报记者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将大幅提高,资产负债结构更趋优化,利用财务杠杆融资的能力将得以提升。公司自有资金实力和银行偿债能力的增强,将全面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加快发展。

不过,关于长江商报记者重点提及的诉讼问题,中艺实业并未具体作出答复。

复星集团间接成为二股东

伴随着中艺实业上市之路渐近,潜伏已有5年的复星集团或将享受一场资本上市盛宴。

中艺实业的前身是中艺经贸,成立于1999年12月16日,由许劲及其父亲张锡余共计出资50万元。此后,公司历经四次增资、五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达到3232万元,股东升至6名,分别为李韧、许佩华、复星创富、唐斌、陈华、陶云逸等。

这一股权结构延续至2015年。当年3月1日,公司进行股改,同时新进一名股东劲诚达,劲诚达是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目前,中艺实业的股东达到8名,除了上述7名股东外,新增了一名自然人股东朱晞华,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纵观中艺实业8名股东,仅有复星创富一家为机构投资者。

长江商报记者查询发现,位列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为11.49%的复星创富是一家股权投资基金,成立于2011年3月,其合伙人有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46名,其中上海复星创富投资、复星产业投资出资比分别为1.05%、31.74%。

进一步查询发现,上海复星创富投资是复星集团旗下从事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的专业公司,承担着集团开展PE投资和对外开展资产管理的重要职能。

由此看来,复星集团间接成为中艺实业第二大股东。

复星集团持股成本并不高,最早入股中艺实业始于2012年。当年8月15日,中艺实业实控人李韧将所持的17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复星创富,交易价2011.10万元,相当于每元出资11.83元。交易后,复星创富持股比为5.5519%。

紧接着的不到一个月,复星创富又以1809.99万元出资参与中艺实业增资,增资完成后,持股比升至9.9938%。

2013年7月,中艺实业进行第五次股权转让,复星创富受让了李韧所持出资额的48.51万元,作价为1元。

由此,复星创富的持股比达到11.49%,持股成本共计为3822.09万元。

令人不解的是,在第五次股权转让中,48.51万元出资额的作价只有1元,甚是奇怪。

中艺实业回复长江商报记者称,此次股权转让,系李韧履行其与复星创富、唐斌、陈华、陶云逸所签署《投资协议书》之《投资补充协议书》相关条款约定的行为。

流动资产无法覆盖流动负债

信心满满冲击A股的中艺实业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招股书显示,中艺实业的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北美等境外。报告期,境外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9%以上,公司国内营业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20%、0.24%、0.40%和0.19%。

中艺实业的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均超50%。

为了加码境外市场,中艺实业的5家控股及全资子公司中,有两家在境外。

对境外市场的依赖,无疑存在较大风险。中艺实业亦坦承,若产品销往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环境、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消费政策、准入标准等发生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产品出口,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公司的营业收入也有一定波动。

除了销售市场风险外,中艺实业的债务风险亦不可忽视。

数据显示,报告期(2014年至今年一季度),中艺实业资产负债率为75.39%、71.39%、67.87%、64.00%,虽然呈现下降趋势,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浙江永强、正特股份、德艺文创相比,仍然处于高位。

从短期负债看,今年一季度,公司的流动资产为4.44亿元,流动负债为4.76亿元,前者占后者比例为93.28%,显然无法覆盖。

中艺实业的两个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为0.93倍、0.80倍,虽然是报告期最好的,但仍然显示公司短期资产变现能力较弱,公司短期财务压力较大。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中艺实业短期借款分别为1.10亿元、1.59亿元、1.66亿元、0.59亿元,均超当期净利润,这意味着单靠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无法偿还当期银行借款。

对此,中艺实业解释,欧美国家作为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主要消费地,消费旺季在每年的二三季度,行业内公司生产和销售旺季则受此影响集中在四季度至次年一季度。因此,每年三四季度,公司需要大量流动资金,且随着公司业务呈增长趋势,相应借款规模逐年增长。

中艺实业将缓解短期财务风险的主要途径寄希望于此次募资。根据公司计划,3.60亿元的募资,将有0.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营业外支出中赔款尤为明显

除了财务压力,中艺实业的上市路上还面临一个添堵事件——频当被告。

在招股书中,中艺实业披露了公司的营业外支出,该项支出中,除了资产处置损失、捐赠支出外,最为明显的支出是赔款支出。

赔款支出包括诉讼赔款、工伤赔偿及其他。2014年至2016年,赔款支出为34.57万元、80.79万元、12.06万元。具体而言,三年的工伤赔偿合计为50.30万元。诉讼赔偿仅有一笔,即2015年发生的74万元。

2015年,中艺实业被宁波嘉宝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败诉,被法院判赔支付给对方74万元。

不过,究竟是因产品质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被起诉,中艺实业并未具体披露。

当然,中艺实业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不止这一件。

今年2月15日,慈溪市佳通电器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中艺实业,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今年2月20日,原告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在52万元范围内冻结中艺实业的银行存款。随后,法院冻结了中艺实业的52万元银行存款。

除了买卖合同纠纷,中艺实业还存在加工合同纠纷被起诉。

最近的一次是8月21日,浙江豪杰金属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因加工合同纠纷向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法院起诉中艺实业。

中艺实业采用委托加工运营模式,即利用第三方生产能力,委托第三方生产,最后直接购买成品。

上述诉讼,中艺实业均未详细披露具体案由。

长江商报记者向中艺实业发去的问询函中重点提及诉讼赔偿等问题,但对方在回复中,对于这些诉讼形成原因、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均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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