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祁豆豆
“严格执行退市制度有利于推动资本市场优胜劣汰,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近日,监管部门人士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作出上述表态。
从2016年沪市的博元投资,到2017年深市的新都酒店、欣泰电气,自退市制度改革以来,沪深两市已有三家公司被强制退市。对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监管部门从严执行退市制度,发现一家退市一家。其间,退市工作的复杂性也不断向监管部门提出新的挑战,退市监管还需要市场各方协力配合、共同发力,才能促使退市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整个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作为两市首个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退市的案例,博元投资的退市实践,是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严格监管的具体落实和体现,对促进市场优胜劣汰,优化市场生态环境,具有标志性意义。
一查到底 退市有据
回溯博元投资退市过程,自违法线索被发现到股票终止上市,前后历时26个月,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一是重大违法线索发现及调查阶段。2014年3月,上交所在年报事后审核中发现,博元投资在应收票据、票据贴现、预付账款及其他资金往来方面存在明显异常,两次向公司发出年报审核意见函,并通报广东证监局。此后,广东证监局迅速启动了对博元投资的现场检查,发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违规情形。当年6月17日,公司被立案调查。
二是行政调查及移送公安机关阶段。在行政调查中,广东证监局发现,博元投资控股股东对3.8亿元公司股改业绩承诺补偿资金未真实履行到位,违法情况严重,可能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退市标准。按证监会部署,2014年12月8日,广东证监局和上交所密切配合,要求公司公告被查明的违法事实,并提示退市风险。2015年3月26日,证监会将公司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次日,证监会和上交所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市场通报情况,并就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和程序作了政策解读。
三是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阶段。博元投资被移送公安机关后,上交所依法依规启动公司退市程序。2015年3月31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5月25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曾向法院申请重整,并拟受赠股东资产,投资者和舆论将此与公司是否终止上市联系起来。对此,上交所及时与证监会上市部及广东证监局会商,作出监管判断并予以监管公开,要求公司明确披露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退市进程,明晰了市场预期,消除了对退市工作可能造成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