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国家工商总局印发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意见

2017-10-12 09:27:54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本报讯(记者马婧)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需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本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一系列支持意见。

《意见》表示,依法将“雄安”字样在企业名称核准中予以特殊保护;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河北雄安”作为行政区划使用,参照企业名称行政区划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住所在雄安新区的企业可以冠以“河北雄安”字样。同时,支持雄安新区强化商标知识产权等保护,依法将“中国雄安”“雄安”字样在商标注册工作中予以保护,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等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支持雄安新区优化企业经营登记范围方式,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支持雄安新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相关报道:“雄安”字样在企业名称核准中将被特殊保护

本报讯(记者杨召奎)10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将依法对“雄安”字样在企业名称核准中予以特殊保护,并明确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将“河北雄安”作为行政区划使用。参照企业名称行政区划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住所在雄安新区的企业可以冠以“河北雄安”字样。

《意见》指出,“中国雄安”“雄安”字样在商标注册工作中将获保护。在雄安新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受理点和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并授予雄安新区驰名商标保护案件管辖权,办理相关案件。

根据规划,雄安新区要把创新驱动作为新区发展的根本动力,引导创新要素向新区集聚,可以预计一些落户的业态将是全新的,不一定在之前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对此,《意见》提出,支持雄安新区优化企业经营登记范围方式,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