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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负责人:努力打造中小投资者保护“投服”模式

2017-10-12 07:27: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专访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负责人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自成立以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从顶层设计出发,不断推进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的新途径、新机制,得到了市场各方的一致认可和充分肯定,投服中心“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和事后支持诉讼”的一整套工作机制,被称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投服模式”。

投服中心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国性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投服中心的宗旨和目的是为中小投资者服务,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服中心及其各项工作机制的构建,进一步填补了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和市场保护的短板和空白,是我国资本市场满足中小投资者救济需求的现实选择和重要举措,更是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标志。

《证券日报》记者: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投服中心的基本情况?“投服模式”的运作机制是怎样的?

投服中心负责人:投服中心由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经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于2014年12月在上海成立。核心业务是持股行权、纠纷调解、诉讼与支持诉讼、投资者教育等。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投服中心立足股东身份,坚持市场角度,运用法律手段,改革创新一套我国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和实现路径:事前持股行权试点机制、事中证券期货纠纷调解机制、事后证券支持诉讼机制。

与中小投资者买卖股票不同,投服中心持有沪深所有上市公司每家一手股票后不再买卖,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唤醒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积极引导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资者买入股票,与中介机构、上市公司等主体之间发生纠纷后,投资者可以申请投服中心调解。投服中心发挥专业优势,调解纠纷,投资者获得赔偿,致力化解资本市场矛盾纠纷。

投资者与市场机构发生纠纷,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不了问题的,可以提起诉讼。对于典型性、代表性案件,投服中心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免费为投资者提供诉讼支持,降低中小投资者的诉讼维权门槛,促进证券市场公平正义。

同时,作为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一体两翼”组织体系的重要“一翼”,在证监会投保局的指导下,投服中心正以新的机制和手段引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新常态,进一步落实法律保护、助力监管保护、支持自律保护、践行市场保护、提升自我保护,努力推动形成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新格局。

《证券日报》记者:目前持股行权试点已拓展到全国,投服中心持股行权总体情况如何?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典型案例?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投服中心负责人:2016年2月,持股行权正式在上海、湖南、广东(不含深圳)试点。经过一年多试点,2017年4月14日,证监会批复同意投服中心将持股行权试点扩大至全国。目前投服中心已持有沪深交易所3255家上市公司每家100股股票。

截至8月底投服中心共计行权618次,其中行使质询权163次、建议权357次、表决权58次、查阅权33次、诉讼权7次;共参加了58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26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3家上市公司投资者说明会,赴33家上市公司现场查阅,向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255件,公开发声11次。投服中心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发送股东建议函、质询函、参加重大资产重组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现场查阅、公开发声、提起诉讼等形式行使股东权利。

针对宝能万科之争、一汽轿车违反承诺等,投服中心在媒体公开阐述观点,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针对ST慧球公司治理混乱问题,投服中心四次公开表态、两次参加股东大会,推动公司治理回归正轨。从行权效果来说,持股行权纠正了一些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行为,改善了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了上市公司经营,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因而上市公司是支持的、投资者是拥护的、舆论是认可的、监管部门是肯定的,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证券日报》记者:据了解,包括正在征集期的案件,投服中心已起诉7家上市公司,目前案件进展如何?作为资本市场的创新制度,证券支持诉讼有哪些经验总结?

投服中心负责人:截至8月底,投服中心一共提起和正在提起7起诉讼,其中6起是支持诉讼,1起是投服中心为原告提起的股东诉讼。7起诉讼案件,2起已经胜诉,3起正在审理中、目前进展顺利,2起正在公开征集过程中。

提起7起诉讼案件,我们认为四方面经验值得总结:一是选择典型性的、重点的、影响比较大的案件,要具有示范性和警示性。二是诉讼重点聚焦在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的具体人员,追究实际违法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积极拓展和丰富支持诉讼案件类型,要着力推动示范判决机制,扩大中小投资者救济面,要认真解决好支持诉讼中的证据认证工作,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日报》记者:除了持股行权、支持诉讼外,投服中心纠纷调解工作方面也开展了大量工作,请介绍下这方面的情况?

投服中心负责人:纠纷调解工作是投服中心一项核心业务职责,主要是接受投资者委托,提供调解等服务。在证监会的统筹协调下,投服中心正在筹建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调解中心。

截止2017年8月,投服中心共登记纠纷案件共4715件,争议金额约15亿元人民币。其中,正式受理1956件,调解完结1582件,调解成功1388件,成功率达88%,成功的案件,投资者获得赔偿金额达2.2亿元人民币。2016年当年投服中心受理总额已接近全国的1/3。普通调解成功率和投资者获赔金额均占全国1/2以上,法院委托调解的案件与和解赔偿金占全国的90%。

投服中心调解工作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调解网络覆盖全国。投服中心已与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的证监局、地方协会及中基协建立了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全国调解员网络也已初步建成,全国聘请了351名律师、专家教授等作为调解员。正在建设全国36个辖区投服中心调解工作站。

二是案源渠道宽广多样。投服中心案件来源渠道多样,既有投资者主动申请受理,又有证监会系统转办,也有法院系统委托等。

三是案件类型广泛全面。主要体现为案件类型广泛,包括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等领域,实现了资本市场的全覆盖。

四是服务机制创新特色。投服中心创新建立小额速调机制,适用范围扩大至全国13个辖区;与全国14家法院、2家公证机构等建立调诉对接、调证对接机制。利用“互联网+”,实现网上调解。

《证券日报》记者:下一步投服中心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投服中心负责人:下一步,投服中心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深化行权方式,积极探索推进公开征集投票权、提案权和股东诉讼等工作,增强行权效果;加强纠纷调解渠道、机制与能力建设,强化市场纠纷调处主渠道作用,力争早日挂牌全国调解中心,强化市场纠纷调处主渠道作用;稳步做好诉讼和支持诉讼案件,扩大支持诉讼案件类型,提升诉讼影响力,积极推动示范判决试点工作的落实,积极研究推动证据认证的相关工作;依托中国投资者网站,切实提高中小投资者保护与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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