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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出台扶持金融业33条

2017-10-12 07:22: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若干措施》支持有条件的金融企业跨地区并购和市场化重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部并购重组深圳市外金融机构,根据并购交易额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支持金融企业分支机构落户布局,落户的金融企业不仅可获得各档金额奖励,还可获得购房、租房的支持政策。在规范发展新兴金融业态上,《若干措施》明确,积极引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总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企业年金、地方社保基金按照有关规定设立股权投资企业;鼓励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本市依法依规投资或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稳步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和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

《若干措施》还明确,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到2021年12月31日止。本措施发布之后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胡尔义认为,过去的30多年,深圳以创新为荣,从政府到企业对创新及失败都持有宽容的态度,这种不以成败论英雄的环境是其它地方无法比拟的。在金融科技还处于灰色地带、乱象丛生、野蛮生长中,深圳已敏锐地看到金融科技的价值。这次又全国率先设立金融科技专项奖,必将给力深圳建设全球一流金融中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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