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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副行长江波、监事陈显明因短线交易被证监局警示
千龙网北京10月10日讯 10月9日,浙江证监局公布对江波、陈显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波、陈显明分别于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3月8日、2017年2月13日至2017年3月8日期间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行了买卖,其中,江波交易8笔,累计买入28,000股,累计卖出8,000股;陈显明交易15笔,累计买入12,800股,累计卖出12,800股。
浙江证监局表示,江波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显明为公司监事,二人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鉴于二人及时采取措施自查自纠,未造成严重影响,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千龙网此前报道,江波、陈显明因短线交易自家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予以监管关注和通报批评。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是浙江省首家在上交所主板挂牌的上市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