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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险年内八曝违法 领九张罚单累计被罚252万

2017-10-10 07:23:53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一是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永安财险石家庄中支(含永安财险行唐营销服务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付协议后支付赔款时间超过10日。李洪时任永安财险石家庄中支总经理,陈晓冉时任永安财险行唐营销服务部经理,分别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是2016年1月至6月,永安财险石家庄中支列支劳务费贴补代理公司手续费。李洪时任永安财险石家庄中支总经理,对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河北保监局表示,永安财险石家庄中支达成赔偿协议后支付赔款时间超过10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三条和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且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永安财险石家庄中支责令停止接受石家庄辖区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李洪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陈晓冉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永安财险石家庄中支列支劳务费贴补代理公司手续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河北保监局决定对永安财险石家庄中支罚款20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李洪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5月17日甘肃保监局:违法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甘肃保监局5月17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文号:甘保监罚〔2017〕1号)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酒泉中支)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

2015年至2016年7月期间,永安财险酒泉中支虚列合同制保险销售人员业务提奖,支付给为其代理保险业务的没有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

时任永安财险酒泉中支总经理康文磊、继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张宗锋是对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甘肃保监局表示,永安财险酒泉中支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九)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甘肃保监局决定对永安财险酒泉中支给予罚款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康文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对张宗锋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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