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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 严查“忽悠式”信披

2017-09-27 07:22:55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记者观察

■包兴安

上市公司“忽悠式”信息披露,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的顽疾。

一些上市公司通过披露不真实、夸大的信息,渲染相关业务给公司带来的影响,误导投资者,引起投资者的跟风追捧。例如,D公司利用互联网金融的炒作热点,在公司互联网金融网站正在筹备、尚未开始运营的情况下,却对外公告称“可以使公司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处于领先的竞争优势”,过度夸大、渲染给公司业务带来的影响,误导投资者,使其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之后公司股价连续6日涨停,涨幅高达77.37%。这种做法违背了《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规定,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

近年来,监管机构大力推进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加大了对虚假信息披露的打击力度。据统计,截至9月15日,证监会今年以来已对近120宗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信披违规有35宗。监管机构将持续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市场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诚信负责的态度,严格根据有关标准履行自己的信息披露义务。当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其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务必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而如果一家公司报喜不报忧,或者有意操控消息影响股价,都反映出公司运作不规范,质地存在瑕疵。投资者遇到这种经常被处罚、信息披露质量糟糕的公司,最好小心为妙,以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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