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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围剿”消费贷流入楼市 贷款银行要求补充消费凭证

2017-09-24 10:36:51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继北京、深圳、江苏后,广州也发文要求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我们接到监管部门通知,要求借款人大额消费贷款必须提交发票等证明。如果客户不提交,可能会对以后办理业务造成影响。”有股份行信用卡部门人士表示,只要证明真实消费就可以,发票金额不限。

围剿消费贷流入楼市,各地监管正在收紧。

继北京、深圳、江苏后,广州也发文要求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9月13日,央行广州分行、广州银监局等发出通知称,商业银行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有股份行信贷人士表示,限制100万元或10年以上消费贷,相当于是对流入楼市的消费贷的“精确打击”。目前,大行对消费贷款把关相对较严,主要是股份行、城商行略松。

打击消费贷违规流向

8月以来,北京、深圳等地监管部门也发出通知或情况通报,对消费贷流入地产开展调查。北京银监局要求对单笔贷款金额20万元以上的个人消费贷款、单笔贷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等开展重点自查。

9月19日,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报告显示,2017年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明显偏离稳中有升的零售额同比,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中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的30%。其中,9成流向粤闽苏沪川冀。

央行数据显示,前7个月,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1.06万亿,累计同比多增7137亿,而去年全年仅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8305亿。8月份住户部门短期贷款增加2165亿元,环比增加2倍。

对银行而言,小微和消费贷款,风险定价能力比较高,在解决风控难题之后,银行有较强动力推动消费信用贷款。

央行广州分行的通知更为具体,要求商业银行规范个人消费贷的用途,确定金额和期限,注意把握消费贷款投放节奏。具体为:商业银行应针对不同业务品种和贷款对象,综合考虑借款人收入、负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个人消费贷款的金额和期限。此外,商业银行要合理把握个人消费贷款的投放规模、投向、结构、节奏、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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