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经济新闻 > 正文

网购“小便宜”暗藏“大陷阱” 勿因小聪明得不偿失(5)

2017-06-30 09:38:5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平台初期推广主要靠砸钱引流,当用户达到一定量后,就可以躺着数钞票了。”一位平台开发者透露,此前一些大平台主要通过商品溢价赚差价,现在的小平台商品主要是充值卡、购物卡等容易变现的商品,平台从买卡方抽成获利。

据该开发者介绍,平台先低价买入各种卡,再以卡面价值将卡“众筹”卖出去,从中赚取差价。由于这类商品非常容易变现,商家和黄牛会以一定折扣进行回收,“即便众筹不出去,也可以倒手重新变现。”

多位玩家表示,中奖的手机充值卡和京东E卡可以通过奖品回收变现或对账户充值。一位同时为多个夺宝平台回收充值卡的服务商透露,有的平台规定回收价格不能超过卡面额的一定比例,推广还能取得佣金,根据收卡面值的3%计酬。

通过后台生成大量虚拟用户参与抽奖仍是一些平台惯用的伎俩。“他们会设置定时奖品回收机制,从而加快开奖时间以实现最大盈利。”一位程序员告诉记者,这类产品往往设定内部账号中奖程序,有款“一元购”产品曾出现过一个账号中奖多达232次。

陕西省工商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宏斌认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一元购”更像是一种博彩行为,而不是正规的交易行为。由于中奖信息并不透明,抽奖环节也缺乏公开公正,其各个环节有可能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

据记者了解,“一元购”虽然火热,但几乎缺乏监管。“‘一元购’省略了交易环节,可能是商家规避工商监管行为的一种手段。”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朱炜说,如果无法将其认定为赌博,公安部门也没法管,而民政部门对于彩标和博彩行业的管辖指的是由国家所发行的彩票。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可以参照的法律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但也存在争议。杨宏斌说,由于消费者在“一元购”上花钱所购买的只是抽奖机会,网站方并没有提供实际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管辖的交易行为。有奖销售的前提不存在,工商部门无法以有奖销售这个类别进行管理。

专家呼吁,对此类网上变相博彩行为应尽快制定相关管理法规,并对相关平台进行相应的执法检查。“‘一元购’模式符合年轻人的网购习惯,容易在低龄网民中传播,在风险大规模爆发前有关部门应该主动介入。”杨宏斌说。

(记者魏兆阳、陈晓波、张璇、魏董华、梁天韵、薛天综合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