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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小便宜”暗藏“大陷阱” 勿因小聪明得不偿失(3)

2017-06-30 09:38:55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据此案主审法官俞潇介绍,为避开电商平台对虚假交易的监管,该网站还要求刷手浏览相关商品页面一定的时间,与“卖家”通过“旺旺”就商品情况、价格等进行交流,甚至还有专人向会员提供发空包服务,以完善虚假交易的流程,最后再更换支付方式返还钱款、完成刷单,伪造进行实际交易的假象。

“平台还向没有时间做‘任务’的会员出售任务点,实现另一种形式的牟利。”俞潇说,为维持运转,该网站规定会员必须达到在线时长、刷单量等要求,才有可能在退会时收回之前缴纳的保证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李某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逾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

通信管理部门还查明,该网站不具备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条件。这被法院认定为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当庭宣判,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此前李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予以并罚,决定对李某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炒信”已呈现职业化、专业化等特点,对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危害日渐突出。

“过去打击刷单炒信主要靠行政处罚,但罚款上限仅20万元,一些不法商家有恃无恐。余杭区法院第一次将组织刷单者判刑,对刷单炒信相勾连的违法犯罪行为,势必将形成震慑,进一步净化电子商务环境。”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浩说。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助理研究员周辉认为,网店经营者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潜规则”或许能带来一时利益,但长远看要靠产品和服务质量。“现在要做的是,进一步提高‘耍小聪明’的违法成本,让商家能够公平竞争。”

  转战小平台

  “一元购”改头换面变相博彩

号称花一元就能博得价值几千元甚至几十万元商品的“抽奖式购物”平台一度风靡网络,多家大型电商、互联网企业涉足。记者近期调查发现,由于这种“一元购”涉嫌非法博彩,经媒体曝光后,已从一些大型电商平台退出,如网易已关停旗下“一元夺宝”和“一元购”等夺宝类平台,其中“一元夺宝”的官方网站已变更为“易商城”,只有5款商品在售。与此同时,这种“抽奖式购物”转战小平台。记者仅在苹果应用软件商城搜索“夺宝”“一元购”等关键词,就有百余个结果,其中绝大多数为个人开发的应用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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