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针对目前一些地方棚改推进难度加大、配套建设滞后、融资困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完成今年再开工改造600万套的棚改任务。此外,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
易居研究院智库研究中心总监严跃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社会层面来讲,棚户区改造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生存环境;从经济角度而言,对于拉动投资、去库存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从企业角度来看,也能利用棚户区改造实现城市运营,而不简单是房屋增量开发的这样一个角色转变。
棚改进程加快
但资金压力凸显
作为我国保障房建设的主力类型,近年来棚改任务逐年加码。
数据显示,我国棚户区改造计划数量由2009年的80万户增长到2014年的470万户,增速较快。到了2015年,这一棚改计划上调至580万户;而2016年和2017年的棚改计划均为600万户;随后3年(2018至2020年),我国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户。
分析人士认为,棚改任务逐年加码,一方面是改善相关民众的居住条件,另一方面,政府也打算通过加大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帮助解决一些城市的楼市库存问题。
然而记者注意到,在早前棚改任务逐年加码期间,国务院在2013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将2013年的棚改目标由此前提出的304万户降低为232万户。其下调的主要原因,就是棚改面临的巨大资金压力。
“资金来源是棚改绕不过的难题。”方正证券房地产首席分析师夏磊对《证券日报》记者指出,一直以来,棚改依托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统筹,资金压力大,特别是市(县)一级,本身财政收入非常有限,对棚改的投入捉襟见肘。尤其是新预算法实施后,棚改融资机制亟待创新,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融资难”。
为解决棚改融资难问题,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明确,首先要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方式,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成为棚改实施主体,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依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协议对棚改实施给予贷款。其次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在其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给予贷款支持。再者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此外,还要鼓励商业银行、企业等社会主体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