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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升级 共享单车以后要这样“骑”!

2017-05-24 17:26:30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题:“监管”升级 共享单车以后要这样“骑”!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下一步对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备受关注的共享单车迎来“顶层设计”,意味着共享单车在今后的使用和发展上将有诸多变化。

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实名制、信用记录、电子围栏等“规矩”的提出,将进一步“升级”共享单车监管制度,助力共享单车规范化管理。而最终能否实现有效监管和行业的健康发展,仍需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使用者共参共治。

共享单车监管将“升级”

共享单车自诞生以来,在市民出行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便宜的租赁价格、随用随停的便利,“好用”显而易见。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比比皆是,有将共享单车停在自家小区楼道、上私锁、占为己有的;也有恶意损坏、藏匿共享单车搞恶作剧、发泄情绪的;还有破坏二维码、利用虚假二维码诈骗钱财的……

“坏的太多了,一辆车还没骑上。”抱着尝鲜的态度,昆明市民钱先生在某共享单车平台上注册了账号,交了押金,却很难找到没有问题的车。

此次公开的《指导意见》对共享单车的线下线上服务和管理都提出了要求,比如单车企业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

针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恶意损坏等问题,《指导意见》也“立出规矩”,在注册上要实行实名制,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在停放管理上,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等。同时,鼓励企业组成信用信息共享联盟,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份《指导意见》明确了各方责任,将推动共享单车监管进一步“升级”,也意味着在其今后的使用和发展上会有诸多变化。

违法失信者或将“摊上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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