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不得找个绳子把太阳栓起来,让它永不落山!”望着闪闪发光的村级光伏电站,湖北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合子坳村村民刘泽金喜笑颜开。
从2016年开始,国家电网公司实施具有行业特色的三年“国网阳光扶贫行动”,在定点扶贫的湖北、青海两省五县区投入约7.27亿元建设光伏电站,助力群众脱贫致富,并在光伏电站的工程建设、资产移交、管理运维及收益分配模式上先试先行,走出了一条央企开展精准扶贫的新路子。
精准施策 实施国网阳光扶贫行动
自1995年起,原电力部(国家电网公司)就开始对三峡库区的湖北省秭归、长阳、巴东县、神农架林区和青海省玛多县实施定点帮扶。20多年来,从通电、通水、通路等基础设施扶贫,到送医、送学、送培训等智力帮扶,国家电网公司累计投入定点扶贫资金1.94亿元,实施扶贫项目421个。
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多次下发指导意见,将光伏扶贫列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提出在2020年之前,在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舒印彪介绍,为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十三五”期间,决定实施“国网阳光扶贫”行动:用三年时间实施三大工程,即投资212.7亿元,实施村村通动力电工程(实现7.8万个自然村通动力电,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3.3万个);投资32亿元,完成国家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工程;投资约7.27亿元,完成湖北、青海两省五县区定点光伏扶贫工程。
2016年,国家电网公司在湖北、青海两省五县区采取投资建设运营光伏扶贫电站的模式,投入2.7亿元建设了七座总容量2.98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
“前一段发放了去年的发电收益资金,不到半年我家就领到了1245元。今后的日子更有奔头了。”玛多县玛拉驿村贫困群众肉赛说。
在国家电网公司定点扶贫的五县区中,青海和湖北的自然环境差异巨大。除光照条件外,湖北三县一区均为山区,土地资源匮乏,占地面积小的村级电站便成了湖北三县一区的首选。
为此,2017年初,国家电网公司决定采取捐建村级光伏电站的模式继续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全额出资4.57亿元,在湖北三县一区23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建设2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投运后捐赠给村集体,帮助3.2万户、9.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