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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教授何平平:金融工具本无罪 理性看待“校园贷”(2)

2017-04-25 16:22:09    中工网  参与评论()人

消费金融无罪理性对待是正道

据统计,全国每年有新增大学生3000余万,“校园贷”以在校大学生为客群切入点,填补了当前校园金融空白。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社会数据中心和高等教育研究院的调查显示,中国大学生年均必要支出为12318元,若以此作为贫困线,有22%的大学生会因此落入“贫困生”行列。而另一项数据显示,2015年,国开行为贫困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覆盖率仅为6.7%。

从6.7%到22%,如何弥补这道鸿沟,除了国家加大政策性投入、解决绝对贫困的大学生上学问题之外,也应该由社会共同承担责任,用市场化手段解决问题。

何平平认为,“校园贷”在很大程度上是有着积极的作用,确实能帮助学生解决了一些棘手的事情。思想独立的大学生,如果能恰当利用校园金融等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其创造力,创造出一定财富的。

例如,大学生在校拥有充足的课余时间,部分学生投入创业,在资金筹备和运作上,或多或少的会遇到一些问题,前期启动资金不够、运营过程中资金周转不灵等,选择一些正规化的校园贷来解决当前困难。此情形下,校园贷的作用是积极的,可以充分利用。

合理借助金融杠杆进行消费其实也是无可指责的,在当前金融环境下,大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后很自然地要借助金融工具生活,未来贷款买房、买车,甚至是生活的方方面面,金融的介入都将很常见,作为社会精英,在走出象牙塔前学习相关金融知识、合理实践是必要的。

但显而易见,毫无节制的消费及虚荣心,将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烦恼与压力,是要杜绝的。因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金融工具其实无罪,理性对待、积极学习、掌握才是社会发展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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