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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增长7.0%(2)

2017-04-17 13:16:59    国家统计局网站  参与评论()人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1535元,增长4.6%,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2.0%;人均衣着消费支出403元,降低0.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4%;人均居住消费支出978元,增长8.9%,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0.4%;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277元,增长3.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8%;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645元,增长12.3%,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4%;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480元,增长13.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0%;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352元,增长15.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7.3%;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27元,增长10.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6%。

2 一季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1 一季度全国居民收支主要数据

指标

水平

(元)

名义增速

(%)

(一)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184

8.5

按常住地分:

城镇居民

9986

7.9

 农村居民

3880

8.4

按收入来源分:

工资性收入

4084

8.7

经营净收入

1280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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