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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增长7.0%

2017-04-17 13:16:59    国家统计局网站  参与评论()人

一、居民收入情况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8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86元,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80元,增长8.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6067元,增长6.7%(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8700元,增长6.7%,是平均数的8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060元,增长7.1%,是平均数的78.9%。

1 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按收入来源分,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084元,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9%;人均经营净收入1280元,增长6.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8%;人均财产净收入583元,增长6.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1%;人均转移净收入1237元,增长11.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

二、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796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387元,增长7.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21元,增长8.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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