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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部门约谈房产网站 今天24时前违规房源须全下架(2)

2017-04-12 10:39:48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广告不得包括投资回报承诺

市工商局提出,将结合近期出台的相关文件,对房地产项目广告进行专项整治。按照《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不得含有违反国家价格管理规定的内容,尤其对价格有表示的,必须要明确有效期限;不得含有能够为住户办理户口、入学等内容;不得发布未经预售许可的房地产项目;对于房地产项目中距离的表述,不得以时间计算;不得含有风水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有融资、变相融资等内容。

市网信办要求,对于未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的网站是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获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的网站,对于时政新闻信息只可进行转载,不得从事自行采编。各网站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更不可通过发布谣言、标题党等行为误导网友。各网站要从依法办网,规范互联网信息秩序方面进行整改,否则将依据规定对违规网站进行相关处罚。

据了解,三部门将于4月17日起开展执法检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公司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互联网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上述规定要求的网站。

北京晨报记者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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