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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余:对“铁公鸡”不能放任不管(2)

2017-04-10 13:25:37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关于刘士余提到的利用送转助长投机问题,今年以来表现得比较突出。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4月8日,A股市场有1170家上市公司提出了2016年度分红送转预案,其中转增股份的有245家,拟每股10转增10股以上的上市公司就多达147家,拟每股10转增20股以上有43家。高送转已经成为市场常态,每股10最高转增到了30股,这样转增股份的上市公司目前有7家,分别为凯龙股份、合力泰、金利科技、赢时胜、大晟文化、东方通、合众思壮,而“10送30”已经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有易事特和南威软件两家。一些上市公司在推出高送的同时,也公布了相应的减持预案,“高送转+减持”已经成为了新的减持套路。证监会此前表示,“送转股”属于公司自治范畴,但是部分“内部人”将“高送转”作为掩护其减持的工具,还伴生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种种迹象显示,目前已有多数上市公司因高送转遭到交易所“闪电式”问询。

问询函的内容主要包括送转比例是否与公司业绩增长相匹配、高送转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高送转预案是否与相关股东的后续减持安排有关、提供相应的内幕知情人信息等。

在高送转大行其道的同时,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让人无法满意。Wind资讯数据显示,有7家上市公司1994年上市且至今鲜有现金分红,包括中国天楹、上工申贝、万里股份、上海临港、海德股份、ST新都和神州数码,而金杯汽车自1992年上市以来,除1992年与1993年曾有过配股及送股,从此再未向投资者提过分红一事。此前,证监会已经表态,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研究制定对付“铁公鸡”的硬措施,对具备分红能力而不分红的公司进行监管约谈,督促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切实履行责任,支持上市公司履行现金分红义务;结合严格“高送转”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和公司章程分红的公司,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在对公开发行证券设置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研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设置现金分红条件,强化监管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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