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地下水超采最为严重的地区,河北是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进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的省份。自2016年7月开征水资源税后,河北用水大户节水降耗积极性明显提高,水资源管理水平也得以提升,呈现出“三倒逼两提升”改革效应。
水资源费改税后收入明显增加
2016年7月1日,河北省正式开征水资源税,采取的基本原则是税费平移。半月谈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了解到,水资源税开征之后的前五个征期,全省共有13325户水资源纳税人,申报水资源税超过7亿元,计税取水量共计7.9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0.87亿元,占申报总额12%,地下水6.33亿元,占申报总额88%。
统计分析显示,与原水资源费收入相比,水资源税收入明显上了一个台阶。对比来看,2015年河北水资源费月均收入0.78亿元,改革后水资源税月均收入1.43亿元,增幅为83%。
“增加收入不是费改税的最终目的,改革主要是为了破解水资源稀缺与浪费并存的痼疾,调控意义大于财政意义。”河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朱清郁说,改革初期税收收入增加是正常现象,“随着企业加大节水力度,税收收入会呈现出一个逐步下降的过程”。
“三倒逼两提升”改革效应显现
从水资源税开征半年多来的情况看,改革倒逼一些企业减少取用地下水,转变用水方式,采取节水措施的成效初步显现,总体符合改革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