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明确到2020年,地热供暖(制冷)面积累计达到16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约530兆瓦,京津冀地区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约2000万吨标准煤。这是我国首次出台地热能相关的全国性规划。
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可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等特点,是一种现实可行且具有竞争力的清洁能源。我国地热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加快开发利用地热能对调整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据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2015年调查评价结果,全国336个地级以上城市浅层地热能年可开采资源量折合7亿吨标准煤;全国水热型地热资源量折合1.25万亿吨标准煤,年可开采资源量折合19亿吨标准煤;埋深在3000至10000米的干热岩资源量折合856万亿吨标准煤。
目前,浅层和水热型地热能供暖(制冷)技术已基本成熟。浅层地热能应用主要使用热泵技术,2004年后,年增长率超过30%,应用范围扩展至全国,其中80%集中在华北和东北南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河南、山东等地区。2015年底,全国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3.92亿平方米,全国水热型地热能供暖面积达到1.02亿平方米,地热能年利用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将在全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普查的基础上,查明我国主要水热型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干热岩开发区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地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同时,将按照“集中式与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水热型地热供暖,特别是在经济较发达、环境约束较高的京津冀鲁豫和生态环境脆弱的青藏高原及毗邻区,将水热型地热能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集中规划、统一开发,并在西藏、川西等高温地热资源区建设高温地热发电工程,在华北、江苏、福建、广东等地区建设若干中低温地热发电工程。
初步估算,“十三五”期间,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可拉动投资约1400亿元,水热型地热能供暖可拉动投资约800亿元,地热发电可拉动投资约400亿元,合计约为2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