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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休假权谁来保障? 让正常休假成社会自觉(2)

2017-01-17 17:20:53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建议

严格执法保障合法权益

透视此类违法任性行为,最为关键的因素,是某些用人单位法治意识淡薄、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不严甚至不作为。

徒法不足以自行。显然,落实保洁员的休假权利,仅靠一纸法律规定远远不够,只有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将保洁员法定的休假权利赋予严格执法的兜底保障,法律的规定才能真正“照进现实”。道理不言自明,任何良法如果得不到忠实的执行和尊重,那么其不但将形同虚设,也极容易贬损法律自身的信用与权威,降低公众对法治的信任与期许。故此,让严格的执法不缺位,无疑是让保洁员依法享有休假权利的首要应然之举。

严格执法,让保洁员的法定休假权益得到全面保障,是以人为本的体现,其实质就是依法维护他们的尊严和权利。破解之道,除了要求用人单位必须遵守法律、鼓励保洁员依法维权外,最重要的是必须严肃执法。对用人单位规定不安排保洁员休假的,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律的规定严肃查处;对不落实法定休假制度强迫保洁员劳动而涉嫌犯罪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强迫劳动罪的规定,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当然,严格执法并非破解保洁员法定休假权利得到全面保障的唯一良方,系统解决他们不敢依法维权的后顾之忧,亦不可或缺。但无论如何,严格执法的不缺位不但应是首当其冲的有效选项,而且也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只有保持法律威慑的高压态势,用人单位才有可能收敛随意侵犯保洁员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法定休假制度才有坚实的基础。

张智全

●展望

让正常休假成社会自觉

这些“保洁员们”享受不到法定假期,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无论什么样的原因,这都是一种畸形现象,不是现代社会应有的状况。让“保洁员们”正常休假,理应成为社会的一种自觉。

何谓法定假期?就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劳动者应有的休假权利,这是不以任何团体和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不应纵容。因此,无论法律或者劳动保障部门,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不能姑息。涉及法律的事情,应该是无可商榷和讨价还价的,这才能让人们尊重法律、坚守法律、信任法律。

保障“保洁员们”正常休假,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人是劳动者,毋庸置疑;单单从劳动者的角度来说,劳动力也需要再生产,法定假期是劳动力再生产的需要。更何况,人不仅仅是劳动者,他是一个生机盎然的社会个体,需要法定假期来保障其生活的需要。很显然的是,没有正常休假的劳动者,不仅无法让自己更好地工作,也无法照顾老人和孩子、家庭,这并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创建。

事实上,许多工作缺乏吸引力,除了待遇之外,还在于休假能否得到保障。对于新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来说,尤其如此。他们不再把自己当作工作的机器,更注重完整的生活。显然的是,当休假成为止渴之梅,过度加班成为日常的时候,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工作,即便待遇好,也难以对他们有诱惑力。所以,要让人因着自己的能力做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要让职业增加吸引力,就还需在落实法定假期上下工夫。

社会的发展,不仅是GDP的增长,不仅是物质享受的满足,还在于全社会尊重劳动者,让劳动者拥有正常的休假权利,能够成为社会的自觉。 关育兵

●三言两语

保洁员的休息权利得不到保障,无非是人太少,人太少的原因是不愿意多招保洁员,其原因在于节省成本。当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法律不彰显。

——滨兵

只有政府和社会切实为保洁员“保驾”,全年无休现象才能少发生或不发生;只有政府和社会切实为保洁员“撑腰”,保洁员才能真正享受法律赋予的权益。

——姚明胜

继续深化、精简环卫管理机构改革,继续优化环卫“外包”招标制度等,这些基础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劳动制度落实、雇佣体制优化,也就没有了基础保障,即使有改善和优化,也不能根治。

——余明辉

保洁员工作辛苦,生活不易,他们也是劳动者,应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给予保洁员更多关爱吧。

——刘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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