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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存量垃圾债风险宜早清理(3)

2017-01-10 11:36:39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诚然,为了吸引投资者拿出真金白银,蚂蚁金服还引入了不少信用增强和担保措施。有多家银保机构在交易流程中现身,如浙商财险公司为侨兴债的偿还提供了保证保险,即如果侨兴不能偿债,则浙商财险对此保险事故予以理赔。而同时广发银行又为浙商财险提供反担保,避免浙商财险受损。

这听着不错,但事发后这些金融机构多日互相推诿也令人印象深刻。说来也不奇怪,保险公司所收的保险费有限(本案约为2000万元),其主观预期的结果自然不是要代为支付3亿元,故而要求银行予以反担保。一旦银行以假保函为由拒绝善后,保险公司焉能不着急。

广发银行的假保函之说,现在虽然暂时无人追究,但就和12月热闹一时的国海证券公司假章案一样令人狐疑。保函的出具不是悄悄地凭空给出一张纸,而是一个会在双方公司内部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人员的系统工程。保函通常要按保额收取20%的保证金,这笔资金难道广发行并未收取么?浙商财险亦公告了广发行当初认可保函的相关凭证。

而且保险公司为他人履约做保险,是生意。广发银行为浙商保险反担保,又是为何?合理的解释是浙商保险对侨兴履约的信心不如广发银行强。可据报道侨兴私募债募得的10亿元有7亿是偿还广发等银行的贷款。这一个循环真所谓“满满的套路”。在招财宝产品最新的增信机构名单上,浙商财险也已经从名单中消失。

无论是私募债认购人,还是保险公司都不再关心基础债务本身的履约可能性和债务人的信用程度,而只是依赖他人兜底。一旦兜底人出现了差失,整个融资链条就陷入了混乱。虽说找承诺过连带担保责任的侨兴集团董事长个人予以最终负责天经地义,但如果最后只是“老板为本公司担保”的传统模式,又何必搭建出如此复杂和不菲的互联网金融交易框架?侨兴集团董事长已经失联,而就算已经被控制,也可能处于“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状态,否则何苦又交违约金又担骂名。真不知谁最后背了锅。

个人贷化了的侨兴债的风险还不仅于此。根据招财宝的设计,每个个人贷还可无数次变现成一个新的个人贷,蚂蚁金服旗下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则为每份个人贷的违约风险按0.1%收费。这笔保费并不高,众安保险显然是认为违约风险无足可观。但众安保险自身净资产不过六十多亿元,但保证保险金额已在二千亿元。它真得还能当最终的风险兜底人么?2009年金融风暴中最终向政府求援的保险巨头美国国际集团(AIG),当初正是为信用违约互换(CDS)大量保险著称。当每个人都觉得巨头能兜底违约风险之际,巨头自身却轰然倒地。据报道,早在12月15日就有个人贷投资者因为侨兴债违约而到期未获本息偿付。

互联网理财平台风险应进一步加强监管整顿

此案案情复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发行人、互联网金融平台、地方股权交易中心线线互牵,法律争议点星罗棋布。当今的资本玩家这么能折腾,大大推动了传统金融和法律专家们的自我学习动力,因为相对独立的几个领域现在被杂糅进一套交易流程中。但这个游戏对投资者们来说是不是有点太“艰难模式”了?招财宝的注册身份只是金融信息服务公司,进行了这么大的资本挪移和嵌套非标准资产。

一家企业债券违约本是常态,市场也自能消化。但互联网金融平台将其轻易包装推送,却会令风险放大,波及诸多本不应波及之人。比起侨兴债如何善后,如何治理互金平台在产品设计、推广、销售、保障中的黑洞,更加重要。

保监会2016年1月《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财险公司为互联网借贷平台上的借款人(即投保人)和出借人(即被保险人)双方提供保证保险时,应严格选择互联网平台;严格审核投保人资质等。但侨兴案表明这已经不是个别投保人或互联网借贷平台不靠谱的问题。对整个行业风险应重新评估和加强监管,对互金平台存量垃圾债情况应尽快采取必要的清理整顿措施。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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