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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我们遭遇的十大套路:大牌的“小船”说翻就翻(3)

2016-12-30 11:18:18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辨识难度 ★★★

危险系数 ★★★

维权难度 ★★★★

TOP6 房产黑中介

仅有11%的消费者满意,高达84.8%使用过服务的消费者遇到了消费纠纷,却只有21.6%的消费者“胆敢”维权,什么样的行业如此“奇葩”?答案竟是房产中介。

2月23日,上海市民黄先生在上海市消保委举行的房产中介约谈会上讲述了由于链家中介失职引发的“血案”。

黄先生在2015年8月通过链家购买一套400万元的婚房,在签订合同前,链家中介告知黄先生该房屋名下有按揭贷款,但卖家资产状况良好,且链家方面与黄先生确认,只要个人首付能达到七成即280万元,交易不会有任何问题。但令黄先生没有想到的是,签订合同后,链家才告知所谓“按揭”竟是总价340万元的抵押。为防止风险,黄先生又在购买合同中明文规定280万的房款必须用于先偿还银行和个人抵押。谁知当黄先生支付了首付后,房东却将钱款挪作他用。这套房屋在2015年年底被法院查封,在链家全程“冷处理”的情况下,黄先生去法院跑程序解查封。此后,担心交易终止、首付款“血本无归”,“当时快崩溃了”的黄先生不得不接受了链家方面提供的110万元贷款,按其要求将父母名下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交给链家方面作信用担保。

无独有偶,消费者庄先生在链家的遭遇也颇为奇葩。庄先生看中了一套370万元的房产,在1月9日通过链家签订了一份居间协议并支付80万元定金。但在要正式签订协议前,链家才告知房屋有167万元的抵押贷款,房产证无法办理。更离谱的是,这笔抵押贷款竟然是链家以工作人员名义借给卖家、以供其购买其他房产的。也就是说,在庄先生不知情的前提下,链家实现了“一房两吃、套牢上下家”,庄先生被卖家挪用的房款迟迟没有消息,链家更将房源再度上网售卖。

上海市消保委的消费体察显示,房产中介行业还存在虚标房价、隐瞒房产真实信息等问题,高达56%的房源与网上宣传不符。从选房到看房再到买房,每一个环节都可能被中介“忽悠”。

辨识难度 ★★

危险系数 ★★★★

维权难度 ★★★★

TOP7 旅游宰客

1月5日,刘先生与朋友在某旅行社报名参加韩国济州岛6日游的旅行团,当场签订了旅游合同并交纳了两人共6560元的费用,合同规定1月24日凌晨1时55分从南宁吴圩机场出发前往济州岛。1月23日晚他们按照约定在民族广场集合,当晚来接团的导游却告知因济州岛突降暴雪,机场封闭暂停所有航班降落,具体出发日程只能以航空公司通知为准。因行程耽误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退团退款事宜,但旅行社以机票已订不能退为由拒绝了。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九条,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然而,不少消费者都遭遇了导游变更行程、强迫加点等违反合同的行为,很多人都选择忍气吞声,勉强完成行程,令本应美好的旅行蒙上了阴影,而白纸黑字的旅游合同却在此时成为花瓶式的“摆设”。

不仅是旅游合同难兑现,变相强迫消费、宰客欺客等“黑社”、“黑导”、“黑车”、“黑店”在2016年仍屡屡见诸报端,瞬间便秒杀旅游的幸福感。

辨识难度 ★

危险系数 ★★★

维权难度 ★★★★

TOP8 4S店“潜规则”

3月15日下午,北京市朝阳法院对“新买宝马X5疑似旧车,消费者要求三倍赔偿”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华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向原告车主退还购车款63万元,并予以三倍购车款的赔偿,总金额达到2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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