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万静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通报环保电价专项检查情况。据统计,2016年下半年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检查燃煤发电企业759家,对2015年度605家违法违规燃煤发电企业实施经济制裁3.28亿元,其中脱硫电价1.67亿元、脱硝电价1.43亿元、除尘电价0.18亿元。
今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保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环保电价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执行环保电价燃煤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的限值,环保设施不按规定投运,个别企业存在擅自改装软件设备,人为导致环保电价数据失真行为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了神华福能发电公司擅自改装软件设备、人为导致环保电价数据失真,辽宁能港发电公司燃煤发电1号、2号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限值1倍及1倍以上3672小时,国电东北电力公司双辽发电厂燃煤发电1号、2号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限值1倍以下4910小时,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公司燃煤发电3号、4号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限值1倍以下486小时,河北开滦东方发电公司燃煤发电1号、2号机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规定限值1倍及1倍以上618小时等环保电价违法典型案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透露,下一步将会同环保部继续组织开展环保电价检查工作,督促燃煤发电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电价政策执行,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人为修改在线监测数据、故意不运行环保设施、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