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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驱走网络灰霾 共筑安全防线

2016-12-28 11:08:47    经济日报  参与评论()人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如同一把“双刃剑”,在创造了巨大社会价值的同时,各种乱象也层出不穷,网络安全问题步步升级。驱走网络灰霾,共筑安全防线,应从当前的单兵突进向形成合力嬗变,既重点突破又统筹推进,做好网络安全治理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切实维护网络时代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

日前,备受瞩目的电子商务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于这一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世界首部综合性立法,业界寄予高度期待。恰在此时,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集团总结出的一套“警企合作、群防群治、敢于创变”的网络治理新思路,引发了不少知名法学专家学者的关注讨论。互联网再大,大不过法网;法网再大,离不开群防群治的补充和支撑。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网络安全观,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以群防群治的力量,驱走网络灰霾,共筑安全防线。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如同一把“双刃剑”,在创造了巨大社会价值的同时,各种乱象也层出不穷,网络安全问题步步升级。诸如网上交易不规范、双方权益难以保障问题,公民个人信息甚至隐私在恶意攻击下“裸奔”的问题,“黑客”横行、灰色链条隐秘存在和灰色空间滋生犯罪问题,等等。有数据显示,当前传统方式的犯罪正在下降,而新出现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大幅度上升,占比已达30%,而且每年还在以30%的速度增长。诸多案件显示,这些新型犯罪已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形势十分严峻。

相对而言,对网络安全重视不足、对虚拟空间治理缺位,仍是社会治理中的明显“短板”。从搜集公民信息的渠道,到随意出卖信息的“内鬼”,再到某些机构一触即溃的网络安全技术,种种漏洞出现在网络社会运转的各个层面,已成为新的社会公害。只有将虚拟空间治理纳入法治轨道,动员全社会群防群治、合作共治,才有可能真正解决这个重大问题。

站在更高层面上看,虚拟空间治理能力体现国家治理水平。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社会生活、社交往来乃至政府行政、商务合作,都将大量迁移至互联网,虚拟空间治理能力成为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建立起完备、严谨、科学、规范的治理体系。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虚拟空间治理纳入法治轨道,用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规范各类社会主体的信息搜集、使用和保护,全方位提升网络治理能力和水平。

去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现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1月至8月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1万起,为群众避免损失36.4亿元;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商务部等积极作为,在各自领域都有进展;一些企业的参与度也不断加深,不久前阿里巴巴安全部门与警方联手,查获近700万张手机黑卡,涉及全国22个省份的盗号团伙100余个,打了一场漂亮的特大规模网络安全攻坚战。下一步,还应从当前的单兵突进向形成合力嬗变,既重点突破又统筹推进,做好网络安全治理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切实维护网络时代下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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