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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2015年中央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

2016-12-23 17:31:52    人民网-财经频道  参与评论()人

二、关于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从整改结果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得到了纠正,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法进行了处理处分;对体制机制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对一些情况相对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也落实了整改责任和进度安排。截至2016年10月底,整改问题金额共计1605亿元,整改率为84.5%,处理处分3229人次;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共计976亿元,制订完善制度2116项,有力地促进了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推进了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

(一)聚焦规范财政管理,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

1.关于中央决算草案编报方面的问题。财政部研究改进了决算草案编制管理,一些问题在决算草案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已整改完成。具体情况:一是对未报告预算级次变化情况、部分收入列报不够全面的问题,财政部已在决算草案中对主要科目的预算级次调整、按规定向部分企业退税等情况作了说明和披露。二是对据实结算处理不规范的问题,财政部将相关专项补助办法由“当年预拨,到期清算”改为事后“据实结算”,目前已完成部分资金的清算,有4项还在进一步清算,将于本年度完成。三是对未按要求报告财政资金绩效情况的问题,财政部在2016年度预算中加强了绩效管理,对部门项目支出和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设定了绩效目标,明确了绩效要求。

2.关于中央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截至2016年10月底,有关部门整改违反财经制度规定问题金额共计76.4亿元、整改率为98.6%,制定完善财务预算、经费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制度64项。具体情况:

一是关于违规套取和使用资金等问题。主要通过将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退还费用、调减预算、完善制度等方式进行整改,并调整了相关账目。对重复申报项目或多报人数等取得财政资金的问题,通过将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调减预算等方式整改6205.43万元,并全面清理和规范了部门预算项目。对财政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问题,通过收回借款、归还原资金渠道、上缴国库等方式整改2.43亿元,并规范了预算管理范围和项目资金来源渠道,调整了有关账目。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加快竣工决算等方式整改59.47亿元,完善制度27项。对利用部门权力或影响力取得收入的问题,停止违规评比、违规考试活动,取消了违规收费项目,清退收费1034.04万元,完善制度9项。

二是关于“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问题。主要采取归还车辆、停止违规活动、退还费用、完善手续等措施进行整改。因公出国(境)方面,退回多收取的团组费用35.06万元和由企事业单位承担的费用104.5万元,调整账目涉及30.61万元,完善制度5项。公务用车方面,长期无偿占用的其他单位车辆已全部归还,将超标准购置的车辆拍卖、清退或封存,并严格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管理,避免超预算问题再发生。公务接待方面,退回超标准列支、转嫁其他单位的接待费63.66万元,完善制度4项。会议费方面,退回超预算、超标准及由其他单位承担的会议费65.24万元,完善制度15项,并严格会议计划和费用报销等管理。

3.关于财政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主要涉及预算安排、预算执行、税款征收和国库支付等方面,有关部门单位通过整改,加快了预算执行进度,提高了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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