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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集中调整2017年六项社保待遇标准 企退养老金平均月增210元

2018-06-30 07:40:5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而在上述普惠的基础上,还针对几类特殊人群进行适当倾斜,其中涉及最广的是针对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分不同年龄段再给予不同额度的增长。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今年还新增了对65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市人力社保局强调,此次调整将从1月开始补发,7月15日补发到位。

  城乡居民养老金 月增100元

2018年,本市继续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本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具体为:从2018年1月1日,已经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每人每月上调95元。同时,对于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再增加10元。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目前的人均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从目前的人均每人每月525元提高到625元。

据悉,此项待遇调整惠及86.6万城乡居民,预计 7月底前发放到位。

  最低工资标准 月增120元

同步调整的还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将从9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2000元调整为2120元,增加120元。

据了解,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此次上调涨幅约为6%,较去年略有上升。

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2元提高到每小时24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52.6元提高到每小时56元。

  其他调整

2018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其中,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增加355元,二级伤残增加330元,三级伤残增加305元,四级伤残增加280元。9月起,2018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44元。(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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