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北京市集中调整2017年六项社保待遇标准 企退养老金平均月增210元

2018-06-30 07:40:5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昨日(29日),市人力社保局宣布,集中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等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其中最受关注的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调整后人均增长210元左右,平均水平将达到近4000元,增幅为5%左右,此举将惠及248万人。同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将在9月起由目前的2000元上调到2120元。

  企退养老金 平均月增210元

市人力社保局指出,按照国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今年调整按照5%左右的增幅进行。

据了解,此次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采取的仍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再加向高龄退休人员、特殊人群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所谓定额调整,就是针对每位2017年年底前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在调整的第一步就首先对所有企退人员给出普惠,重点体现了公平。

而所谓挂钩调整,通俗地说就是体现多缴多得原则,增加的额度与缴费年限挂钩,其中,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同时调整还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将退休人员2017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按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上调,具体为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770元(含)~52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通过采取低者高调、高者低调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而在上述普惠的基础上,还针对几类特殊人群进行适当倾斜,其中涉及最广的是针对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分不同年龄段再给予不同额度的增长。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在此基础上,今年还新增了对65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中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体现对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进一步倾斜。

市人力社保局强调,此次调整将从1月开始补发,7月15日补发到位。

  城乡居民养老金 月增100元

2018年,本市继续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本市享受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群体人均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具体为:从2018年1月1日,已经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享受福利养老金的人员,每人每月上调95元。同时,对于2017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人员再增加10元。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目前的人均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城乡居民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从目前的人均每人每月525元提高到625元。

据悉,此项待遇调整惠及86.6万城乡居民,预计 7月底前发放到位。

  最低工资标准 月增120元

同步调整的还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将从9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2000元调整为2120元,增加120元。

据了解,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此次上调涨幅约为6%,较去年略有上升。

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2元提高到每小时24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52.6元提高到每小时56元。

  其他调整

2018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其中,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增加355元,二级伤残增加330元,三级伤残增加305元,四级伤残增加280元。9月起,2018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44元。(解丽)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