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大
扩面、提速、集成,今年吉林、江苏、山东3省全省开展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遵循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总体要求,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记者今天从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吉林、江苏、山东3个省,河北省石家庄等50个地级市、天津市武清区等150个县(市、区)为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
为了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按期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近日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这项改革进展平稳,成效显著。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行政村组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
扩大试点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路径。2016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中央农办已经组织了三批试点。第一批试点是,2015年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确定在29个县(市、区)开展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这项改革试点任务去年年底已经完成。第二批试点是,2017年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在100个县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周期两年,将于今年10月底完成。第三批试点是,今年进一步扩面的改革试点,包括吉林、江苏、山东3省全省开展试点,50个地级市开展整市试点,150个县级行政单位开展整县试点。三批试点加起来,共涉及县级行政单位1000个左右。此外,部分省份还确定了266个省级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