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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变化”缘何引发“化学反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蹚出“方正”路

2018-04-16 18:20:0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哈尔滨4月16日电  题:“物理变化”缘何引发“化学反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蹚出“方正”路

新华社记者 管建涛

松花江畔春潮涌动,黑土地焕发勃勃生机。

从全国首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到全国首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黑龙江省方正县不断“尝鲜”农村改革,尝到了“甜头”,品到了“鲜味”。

他们没变!村里人还是那些村里人,村集体还是那个村集体。

他们又变了!农民成股民,腰包鼓了;资源变资产,村集体富了;集体的事,农民主人翁意识更强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本是“物理变化”,缘何引发了农村发展的“化学反应”?

  农民“笑”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

清晨,64岁的老农王治铭早早起来收拾蔬菜大棚。

直腰歇气的空儿,几个邻居在庭院里聊天:“去年初分了前年的红,今年快分去年的红了吧?”

村民分红得益于改革。

2017年,老王的存折里多了1104.47元钱。

钱不算多,但意义重大。活了大半辈子,老王第一次拿到村集体分红。

王治铭是方正县方正镇建国村农民。2015年,方正成为全国第一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

“改革明晰了农民对村集体资产的股、权,农民可以按股持有、分红。”建国村党支部书记曹来军说。

分多少股,因户而异。“我家4口人,人口股4股,24.6亩地,土地股7.72股,总共11.72股。”老王小心翼翼地拿出包好的股权证,脸上露出笑容,“农民变成股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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