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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制售地沟油卖给火锅企业做底料 盈利14万余元

2018-06-15 07:15:59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蔡某自2016年起负责房山区阎村镇某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该公司主要生产加工火锅底料。蔡某及其弟弟蔡某某(另案处理)明知张某出售的为地沟油,仍购买并加工成火锅底料对外销售。

  执法部门多日跟踪全数抓获

该案系北京市环食药旅民警接到线索后,经排查发现张某和陈某夫妇收购地沟油。民警多日跟踪发现,每天晚上,张某夫妻二人都会到大兴、昌平等地的餐馆拉泔水,两人租住在房山一处院落,从院外经过,能够闻到一股酸臭的味道。此外,不定时地还有人开车到此处拉东西。

后经跟踪调查,警方又发现王某夫妇开办的餐馆和蔡某兄弟制作火锅底料的工厂,均购买张某夫妻提供的地沟油。在取证后,2017年9月22日,警方分三路将涉案嫌疑人全数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陈某、王某、蔡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地沟油售给正规加工企业

据房山检察院公诉部的检察官宋娟红介绍,证据显示,张某夫妻二人从2013年开始加工地沟油,他们开着面包车,从大兴、昌平、通州等区的饭店,以一斤5角钱的价格,回收水煮鱼和水煮肉里使用过的辣椒、麻椒等餐厨废料。

张某夫妇制作的油脂除了销售给餐馆,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卖给了专业正规的收购加工企业。交易记录显示,正规公司的收购价格为3600元一吨,每斤1.8元。夫妻二人曾收到货款14500多元。而将这些回收的地沟油,再出售给饭馆和火锅底料生产厂,价格则变成了每斤3元。

据张某夫妇交代,清油和红油都是每斤3元到3.5元,油辣椒每斤3元,辣椒籽每斤1.9元。案发时,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的大院里发现了50公斤的塑料桶255个,190公斤的大铁桶6个,里面都装满了油;装有辣椒废料的编织袋1026个,重量达到了1.9万多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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