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确立近一年来取得积极进展
为美丽中国筑牢司法保护屏障(“法治,让生活更美好”系列报道⑤)
5月3日,湖南省检察机关提起的湖南首例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宣判,随意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的6名被告被判限期共同处置危险废物、消除危险、修复被损害生态环境,并支付处置危险废物及修复环境产生的费用167万余元;
5月8日,北京市检察机关提起的北京首例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要求一家未按规定进行喷漆作业致使废气直接外排的公司依法停止侵害,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近90万元……
近一年来,各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逐渐成为常态。从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写入法律,到今年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565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6335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等15.2万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284余平方公里,督促1451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为“美丽中国”筑造了一道坚固的司法保护屏障。
多种途径解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难题
生态环境污染具有复杂性、潜伏性和广泛性等特点,一般需要经过长时期积累,也缺乏明显具体的受害人。办理此类案件,无论是线索发现、调查取证,还是损害鉴定,要求十分专业。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民事、行政诉讼制度,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举措。与其他诉讼主体相比,检察机关拥有法定调查权,能够很好地解决调查取证和举证困难问题;具有专业法律监督队伍,能够高效、准确地启动和进行诉讼,还可以大幅度降低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