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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政策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严惩弄虚作假

北京出台政策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严惩弄虚作假
2018-05-07 16:46:09 央广网

  本市出台政策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严惩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去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落实。今天,《北京市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正式公布。方案明确要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区、市环境保护部门可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同时要严惩企业、机构和个人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纳入信息公开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弄虚作假突出将被约谈

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问题突出的区、市环境保护部门可公开约谈其政府负责人,责成区政府查处和整改。被生态环境部约谈的区、市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生态环境部移交的问题线索,依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分建议,交由所在区党委和政府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生态环境部、市委和市政府。

要按照中央有关要求,重点防范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限制、阻挠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管执法,影响、干扰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及给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下达环境质量改善考核目标任务等问题。将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行为列入市级环保督察的内容,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环境监测干预留痕和记录有关规定履行记录责任与义务,对党政领导干部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干预环境监测的批示、 函文、口头意见或暗示等信息,做到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对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不当干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应予以通报批评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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