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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法官”的制度保障——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详解《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8-04-27 18:46:1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问:意见对加强人民调解员工作保障提出哪些要求?

答: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需要人民调解员的无私奉献,也需要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力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为强化政府的保障责任,意见明确,地方财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当安排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对财政困难地区,省级要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同时,对设立单位的保障责任,意见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法为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提供场所、设施等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为依法落实人民调解员抚恤政策,意见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应及时了解掌握人民调解员需要救助的情况,协调落实相关政策待遇。为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人身保护,意见强调,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员协会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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