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要排队、入职头两年不让怀孕、产假工资大幅缩水——
用人单位为何对生育权视而不见
资料图。 钟欣 摄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系列报道之二】
学校要求女教职工“有序”生育,并对可生二胎的教师限定名额,指定时间怀不上,名额将被取消;公司不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导致女职工拿到的生育津贴大为减少。日前,全国妇联在京发布第二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其中,河南省某高中女教师“排队生育”事件和李某某生育津贴纠纷案“榜上有名”。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用人单位限制或侵害女性生育权益的现象较为突出,上述两个案例颇为典型。”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封蕾指出。
生育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为何屡遭侵犯?相关法律法规对生育权益作了明确规定,一些用人单位为何视而不见?新形势下,又该如何维护公民的生育权?
工会助力,女教师终于可以自由生育二胎
终于不用“排队”生二胎了。对于河南省某高中172位符合二胎生育政策的女教师来说,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为避免女教职工生育出现“产假式缺员”现象,河南某高中2016年年初制定管理意见,要求女教职工有序生育,并要求各学科对可以怀孕二胎的教师限定名额,如果特定时间怀不上,名额将被取消。一些女教师生二胎的时间甚至被排到了2020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