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率先出台文件加强委员队伍建设 细化委员退出程序和办法
10日,十三届北京市政协召开第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常委、委员述职机制,今年起,每位政协常委每年要提交书面履职报告。据了解,这是今年全国两会闭幕以来,省级政协层面率先出台的关于委员队伍建设的文件。
探索建立常委委员述职机制
健全委员履职激励机制是市政协探索的重要机制之一。
《意见》提出,市政协将探索建立常委、委员述职机制,2018年从常委开始,每位政协常委每年要提交一份书面履职报告。
此外,市政协将对委员发言、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其他履职方式中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推动有关部门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采纳落实情况。每年开展优秀提案、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等评比表彰,适当增加最具影响力提案表彰比例。对履职积极、作用发挥充分的委员,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表扬,并及时记入委员履职档案。
委员违纪违法将退出
意见还提出要健全委员履职档案和委员退出机制。
《意见》指出,要完善委员履职档案,每一年度向常委会作一次委员履职情况统计报告。健全委员履职反馈机制,对委员各项履职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委员本人、推荐部门和委员所在单位进行反馈通报,市管领导干部担任委员的应以适当形式向市委组织部门进行反馈通报,并作为换届时是否继续提名的重要依据。建立委员履职标准,探索委员履职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