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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牌照制度实施一年半 专家:亟待调整和创新

2018-04-08 17:51:2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但是,这三项行政许可都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之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赵占领认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性质是部门规章,却设置三项行政许可,直接违背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赵占领解释,虽然2004年制定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需要保留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等三项行政许可,但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国务院仅通过该《决定》指明行政许可名称和实施机关、方式,并未给部门规章设立相关行政许可提供法律依据。

“这也导致网约车牌照制度在法律上一直受到质疑。” 赵占领表示,网约车牌照制度已经实施1年半,存在的问题已经非常明显。为了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如今,调整网约车牌照制度已经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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