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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同志生平

2018-02-24 18:36: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罗豪才同志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教育家。他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宪法学、行政法学等领域学术研究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著有《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行政法论》《行政法学》等多部在学术界有重要影响的著作。他主编的《行政法论丛》系列丛书,成为展示行政法学最新理论研究成果的重要平台。在潜心理论研究的同时,他注重将司法审查研究与实践相结合,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小组的负责人之一,参与了多部行政法律的论证和草拟工作。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他坚决贯彻院党组决策,忠实履行职责,推动分管的行政审判、法官教育培训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他按照中共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和院党组的具体部署,积极探索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审判制度,大力推动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制定实施,指导查办了一批重大行政审判案件。他参与筹建国家法官学院,加强和完善法官培训体系化建设,促进了人民法院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他担任北京大学教授数十载,呕心沥血,立德树人,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法学优秀人才,堪称桃李满天下,深受学生们的崇敬和爱戴。2013年8月,年近八旬的罗豪才获得“蔡元培奖”,这是北京大学对他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最高表彰。

罗豪才同志是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活动家。他热爱人民政协事业,在担任全国政协领导职务期间,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建言献策,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积极贡献。他注重参与全国政协的调查研究活动,就侨务工作、生态环境保护、高等教育、河洛文化研究等问题,多次率团赴福建、广东、青海、陕西、河南等地视察调研,就推动相关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他先后率团访问越南、泰国、缅甸、澳大利亚等国家,并在京会见过美国、冰岛、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外宾,在外事活动中,注重介绍我国国情,宣传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为深化我国与有关国家友好交往作出了贡献。

罗豪才同志的一生,是爱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奉献的一生。他作风民主、平易近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忠诚于祖国和人民,将个人命运和中华民族的兴衰融为一体,把毕生精力奉献给了国家和人民。他坚定的信念、高尚的品格、渊博的学识和忘我的工作精神,为我们树立了崇高的榜样,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尊敬和怀念。

关键词:罗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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