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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同志生平

2018-02-24 18:36:0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罗豪才同志生平

罗豪才同志遗像 新华社发

著名归侨、法学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中国致公党的杰出领导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致公党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罗豪才同志,因病于2018年2月12日9时0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

罗豪才同志,原名罗豪材,祖籍福建安溪,1934年3月出生于新加坡,少时在新加坡华侨中学读书。1952年回到祖国后,先后就读于广州知用中学、无锡第一中学。1956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60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副教授、教授。其间,1984年至1985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进修。1986年后,历任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侨联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至2007年任致公党中央主席。曾兼任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名誉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等职务。

罗豪才同志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副秘书长、华侨委员会副主任,第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罗豪才同志一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始终追求进步,是坚定的爱国主义者。他从小在新加坡长大,童年时期正值日本侵略军占领新加坡,先后参加了星洲学生抗日活动和抗英同盟等组织,积极参加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1951年,他被逮捕监禁,后被驱逐出境。这些坎坷的经历使他由衷地盼望祖国强大。1952年回国后,他一直致力于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充分发挥自己在侨界的影响力,号召广大海外侨胞进一步增进团结,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言行。他始终强调,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必须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他始终坚信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祖国的统一和繁荣富强。多年来,他为促进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作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罗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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