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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向京津冀28城市发332封督办函 提问责建议

2018-02-23 00:21:11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环保部表示,将对督办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进行巡查。“对督办后仍推进缓慢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应当立案处罚而未处罚的,虚报、瞒报问题突出的,未按《信息公开方案》要求公开相关信息的,以及其他纳入量化问责情形范围的。”环保部将依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提出问责建议。

违法企业单位不整改无退路

强化督查从去年4月8日开始将进行一年。它是迄今为止,环保部组织的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已进行了10个月。强化督查目的明确,就是为了改善“2+26”城市的大气质量,按期完成“大气十条”提出的目标。

在近期召开的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环保部部长李干杰指出,至2017年,《大气十条》目标圆满实现,“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达58微克/立方米。

说到《大气十条》目标的实现,特别是“2+26”城市大气质量的改善,“人努力”是社会的一致看法,而“人努力”的标志之一就是强化督查。李干杰说,近五年,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执法督察尺度之严前所未有。

自强化督查启动以来,环保部对28个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以几乎每天通报一次的频率一直坚持,每次通报少至十几家多致几十家问题企业及单位被曝光。

“问题企业都咋处理了?”尽管这样的问题在环保部的通报中并没有直接披露,但是这并不代表环保部不关注问题的查处。从环保部公开的信息看,针对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截至今年1月26日,环保部已向“2+26”城市发了332封督办函,对环保部28个督查组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式报送地方政府,并要求地方政府对企业(单位)涉及的违法问题进行及时查处。不仅如此,强化督查启动以来,对于整改不积极、拖延等,环保部还曾约谈了相关城市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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