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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没有三倍工资,春节期间加班工资这样算

2018-02-08 07:41:2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

2月7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2018年除夕(2月15日)并不是法定节假日,正月初一(16日)至初三(18日)加班,企业需另支付三倍日工资。1月15日、19日、20日、21日加班,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

为何除夕加班没有三倍工资?上海市人社局解释称,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除夕不是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8年春节期间,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上海市人社局提醒,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自2017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300元,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上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图片来自“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

附:2018年春节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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