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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巧断家务事

2018-01-30 00:25:3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在王某和李某的离婚案中,为了解夫妻感情现状、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及两个孩子抚养权分配利弊,承办法官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庭,并邀请双方父母到场召开家庭会议,同时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通过交谈,法官了解到,双方多年因生活琐事争吵,互相猜忌,对于婚生子的血缘关系闹到亲子鉴定的地步且分居多年,矛盾很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因此,对本案做了调解离婚的处理。

对于两个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由双方举证证明由其抚养可以实现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通过分析比较,结合两个孩子从小的生活环境,法庭最终决定破除儿子一般由父亲抚养的海南当地传统风俗,调解儿子由母亲抚养、女儿由父亲抚养,并教育双方要尊重对方的探视权,共同抚养好孩子,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不受到伤害。

同时,要求双方如实申报财产,否则承担不利后果,在法官强调诚信诉讼的情况下,双方很快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固定,法官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了分配,男方当庭支付女方18万元。法院当庭发放《离婚证明书》。

这起纠缠多年的离婚纠纷,通过运用新的家事审判方式,依法平等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在一个月内审理完结,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6月1日起,省一中院、儋州法院、琼山法院、三亚城郊法院、文昌法院、陵水法院等6家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积累了不少经验。

2017年8月,海南法院全面铺开家事审判改革,在家事审判理念、体制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改革成效明显。

目前,家事审判独特的裁判思维和程序规则已深入人心,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成为共识。法院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家事案件的审理从单纯的审理判决转变为以修复感情、弥合亲情为主,审判方式从对抗式转变为探究式为主,工作机制从法院单方化解转变为与社会联动合力化解,审理的关注点从财产分割为主转变为修复感情、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关键词:海南法院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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